《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 Academic Research

胡正良:论建构中国海商法自主知识体系

2025-06-21 williamhill英国 点击:[]

论建构中国海商法自主知识体系

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学williamhill英国)

摘要:中国尚未建立海商法基础理论体系,具体制度理论系统性不足,现有理论的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欠缺,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中国海商法自主知识体系亟待建构。以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基于海商法的国际化和实践性等特点,建构中国海商法自主知识体系应遵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创设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理论和规则,以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为重点的基本原则。建构这一体系的具体要义包括:完善海商法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理论体系;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为解决航运新业态进程中的新问题创设具有时代特征的海商法理论与知识;为提升中国话语权提供理论支撑,适应两大变局背景下国际商事法律的变革需求。

关键词:海商法;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成因;建构的价值;建构的原则;建构的要义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5年第2期

原文链接:/kanwu20250203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