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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明德尚法讲堂】吴光荣教授解读“实践法学”核心要义与民商事法律适用

2025-12-14 新闻中心 点击:[]

12月4日,williamhill英国特邀资深司法实务专家、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骨干,北京理工大学吴光荣教授作专题讲座。讲座以“实践法学的几个理论问题——以民商事法律的新发展及其适用为线索”为题,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黄芬教授、孙良国教授、徐博瀚老师担任与谈人,师生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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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荣教授深耕民商事审判与法律解释工作多年,深度参与民法典及多部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兼具深厚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讲座中,他以实践法学的理论内涵与实践价值为核心,结合近年来民商事法律制度的新发展,系统拆解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在“何谓实践法学”部分,吴光荣教授明确其核心要义:以研究实践问题为导向、以发掘实践智慧为重任、以推动实践理性为目标,并非脱离理论的纯粹实务探讨,而是强调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与引领。针对民商事法律新发展,他梳理了从《九民纪要》到《民法典》各分编解释、新《公司法》修订等重要规范演进脉络,指出这一系列制度创新正是实践法学的生动体现。

吴光荣教授还强调,实践法学具有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历史思维三大特点,需打破学科壁垒,综合运用多领域知识解决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纠纷。吴光荣教授还澄清了“实践法学不研究理论”“不追求正义”“是独立法学流派”等认知误区,指出其核心是立足本土实践,追求具体情境中的公平正义。

与谈环节,黄芬教授指出,讲座为法学生提供了“理论钻研+实践观察”的双重学习指引。孙良国教授高度评价讲座的实务价值与理论深度,认为其通过具体案例拆解抽象规则,清晰呈现了实践法学“从问题到方案”的完整逻辑。徐博瀚老师从语言工具在法律中应用的角度指出了立法中法律语言的灵活运用。

互动环节,学生提出如何挖掘实践理性以及《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第2款的适用等问题。吴光荣教授结合司法案例与学术理论逐一回应,并强调实践理性需通过“实践发现问题—理论提供思路—成果引领实践”的全周期模式发掘。

本次讲座立足本土司法实践,串联规范演进、案例解析与理论建构,既深化了师生对实践法学的理解,也为复杂民商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实操思路,实现了学术交流与知识共享的良好效果。